庆政办发〔2006〕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庆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大庆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大庆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 
				 
					级别 
			 | 
			
				 
					序号 
			 | 
			
				 
					内容 
			 | 
			
				 
					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 
				 
					一级 
			 | 
			
				 
					1 
			 | 
			
				 
					管理处设置 
			 | 
			
				 
					(1)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相邻小区由同一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可以设置一个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 
			
				 
					0.16 
				
					  
			 | 
		
		
			| 
				 
					2 
			 | 
			
				 
					管理人员要求 
			 |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执业资格证书,有一年以上小区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 
		
		
			| 
				 
					3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日每天8小时在办公场所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 
		
		
			| 
				 
					4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1)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3)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5)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2003年9月1日前的除外)、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6)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0%。 
				
					(8)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9)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 
				
					(10)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11)每年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一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12)能提供三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三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社区活动。 
				
					(13)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 
		
	
	 
	 
	 
	
		
			| 
				 
					级别 
			 | 
			
				 
					序号 
			 | 
			
				 
					内容 
			 | 
			
				 
					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 
				 
					二级 
			 | 
			
				 
					1 
			 | 
			
				 
					管理处设置 
			 | 
			
				 
					(1)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相邻小区由同一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可以设置一个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如办公家具、电话等)。 
			 | 
			
				 
					0.12 
			 | 
		
		
			| 
				 
					2 
			 | 
			
				 
					管理人员要求 
			 |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执业资格证书,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 
			 | 
		
		
			| 
				 
					3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六每天8小时在办公场所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 
		
		
			| 
				 
					4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1)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三天内答复处理。 
				
					(3)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5)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2003年9月1日前的除外)、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等)。 
			 | 
		
		
			| 
				 
					(6)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60%。 
				
					(8)建立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9)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10)能提供二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二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 
				
					(11)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 
		
	
	 
	 
	 
	
		
			| 
				 
					级别 
			 | 
			
				 
					序号 
			 | 
			
				 
					内容 
			 | 
			
				 
					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三级 
				
					  
				
					  
			 | 
			
				 
					1 
			 | 
			
				 
					管理处设置 
			 | 
			
				 
					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相邻小区由同一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可以设置一个管理处),配置简单办公设备,配有电话。 
			 | 
			
				 
					  
				
					  
				
					0.08 
				
					  
				
					  
				
					  
			 | 
		
		
			| 
				 
					2 
			 | 
			
				 
					管理人员要求 
			 |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执业资格证书。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 
		
		
			| 
				 
					3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办公场所进行业务接待。 
			 | 
		
		
			| 
				 
					4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1)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一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二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五天内答复处理。 
				
					(3)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4)建立财务制度,对物业服务费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5)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6)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50%。 
				
					(8)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9)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 
		
	
	 
	 
	 
	
		
			| 
				 
					级别 
			 | 
			
				 
					序号 
			 | 
			
				 
					内容 
			 | 
			
				 
					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 
				 
					四级 
			 | 
			
				 
					1 
			 | 
			
				 
					管理处设置 
			 |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0.04 
			 | 
		
		
			| 
				 
					2 
			 | 
			
				 
					管理人员要求 
			 |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执业资格证书。 
				
					(2)管理人员挂牌上岗。 
			 | 
		
		
			| 
				 
					3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五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 
		
		
			| 
				 
					4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1)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二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三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七天内答复处理。 
				
					(3)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4)建立财务制度,对物业服务费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5)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6)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30%。 
				
					(7)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8)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 
		
	
	 
	 
	备注: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的,若小区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综合管理服务费增加5%。
	2. 每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四级除外)。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 
				 
					级别 
			 | 
			
				 
					项目 
			 | 
			
				 
					序号 
			 | 
			
				 
					内容 
			 | 
			
				 
					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 
				 
					一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1 
			 | 
			
				 
					地面和墙面 
			 | 
			
				 
					每日清扫一次,8小时巡回保洁,地面5~10月每周拖洗一次以上。 
			 | 
			
				 
					  
				
					0.32 
				
					  
				
					  
			 | 
		
		
			| 
				 
					2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隔日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 
		
		
			| 
				 
					3 
			 |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 
			
				 
					每周擦抹一次,目视无灰尘、无污渍。 
			 | 
		
		
			| 
				 
					4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月除尘一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 
			 | 
		
		
			| 
				 
					5 
			 | 
			
				 
					门、窗等玻璃 
			 | 
			
				 
					5~10月每月擦拭一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 
			 | 
		
		
			| 
				 
					6 
			 | 
			
				 
					雨达、屋顶 
			 | 
			
				 
					保持清洁、无垃圾。 
			 | 
		
		
			| 
				 
					7 
			 | 
			
				 
					垃圾收集 
			 | 
			
				 
					按楼层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二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 
		
		
			| 
				 
					8 
			 | 
			
				 
					电梯轿厢 
			 | 
			
				 
					每日擦拭、清扫一次以上;每月对电梯门壁保养一次,表面光亮,无污迹。 
			 | 
		
		
			| 
				 
					楼外公共区域 
			 | 
			
				 
					9 
			 | 
			
				 
					道路、场地、绿地 
			 | 
			
				 
					道路、场地、绿地每日清扫一次以上,八小时巡回保洁,目视地面干净,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二小时;区内积水一天清理完毕;区内积雪小雪一天清扫完毕,大雪三天清扫完毕,其他部位小雪二天清扫完毕,大雪四天清扫完毕。 
			 | 
		
		
			| 
				 
					10 
			 | 
			
				 
					宣传栏、小品、健身器、桌椅等 
			 | 
			
				 
					5~10月每周擦抹一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 
			 | 
		
		
			| 
				 
					11 
			 | 
			
				 
					垃圾厢房 
			 | 
			
				 
					有专人管理。生活垃圾封闭存放,垃圾厢(房)每日清理一次以上,垃圾清运及时,整体清洁、无异味。 
			 | 
		
		
			| 
				 
					12 
			 | 
			
				 
					果皮箱、垃圾桶 
			 | 
			
				 
					合理设置。每日清理一次,每周擦拭一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 
		
		
			| 
				 
					13 
			 | 
			
				 
					消毒灭害 
			 | 
			
				 
					每月对窨井、垃圾房消杀一次。 
			 | 
		
	
	 
	 
	 
	
		
			| 
				 
					级别 
			 | 
			
				 
					项目 
			 | 
			
				 
					序号 
			 | 
			
				 
					内容 
			 | 
			
				 
					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 
				 
					二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1 
			 | 
			
				 
					地面 
			 | 
			
				 
					每日清扫一次,5~10月每半月拖洗一次,地面清洁。 
			 | 
			
				 
					  
				
					  
				
					0.27 
			 | 
		
		
			| 
				 
					2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每周擦抹二次,保持基本无灰尘。 
			 | 
		
		
			| 
				 
					3 
			 |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 
			
				 
					每半月擦抹一次,外表基本无灰尘、无污渍。 
			 | 
		
		
			| 
				 
					4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季除尘一次,目视基本无灰尘、无蜘蛛网。 
			 | 
		
		
			| 
				 
					5 
			 | 
			
				 
					门、窗等玻璃 
			 | 
			
				 
					5~10月每两月擦拭一次,目视明亮无污迹。 
			 | 
		
		
			| 
				 
					6 
			 | 
			
				 
					雨达、屋顶 
			 | 
			
				 
					保持清洁、无垃圾。 
			 | 
		
		
			| 
				 
					7 
			 | 
			
				 
					垃圾收集 
			 | 
			
				 
					高层按幢设置垃圾收集点,多层按物业管理需要配置收集点,收集点每日清理二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明显异味。 
			 | 
		
		
			| 
				 
					8 
			 | 
			
				 
					电梯轿厢 
			 | 
			
				 
					每日擦拭、清扫一次以上,保持目视干净无污迹。 
			 | 
		
		
			| 
				 
					楼外公共区域 
			 | 
			
				 
					9 
			 | 
			
				 
					道路、场地、绿地 
			 | 
			
				 
					道路、场地、绿地每日清扫一次,目视地面、绿地清洁无杂物;区内道路积水一天清扫完毕,小雪一天清扫完毕,大雪三天清扫完毕;其他部位积雪小雪二天清扫完毕,大雪四天清扫完毕。 
			 | 
		
		
			| 
				 
					10 
			 | 
			
				 
					宣传栏、小品、健身器、桌椅等 
			 | 
			
				 
					5~10月每周擦抹一次,表面无污迹。 
			 | 
		
		
			| 
				 
					11 
			 | 
			
				 
					垃圾厢(房) 
			 | 
			
				 
					有专人管理。生活垃圾封闭存放,垃圾厢(房)及其周围基本整洁、无污渍、无积水、无明显异味,垃圾清运及时。 
			 | 
		
		
			| 
				 
					12 
			 | 
			
				 
					果皮箱、垃圾桶 
			 | 
			
				 
					合理设置。每日清理一次,每半月擦拭一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 
		
		
			| 
				 
					13 
			 | 
			
				 
					消毒灭害 
			 | 
			
				 
					每季对窨井、垃圾房消杀一次(6、7、8月每月喷洒一次)。 
			 | 
		
	
	 
	 
	 
	 
	
		
			| 
				 
					级别 
			 | 
			
				 
					项目 
			 | 
			
				 
					序号 
			 | 
			
				 
					内容 
			 | 
			
				 
					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 
				 
					三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1 
			 | 
			
				 
					地面 
			 | 
			
				 
					每日清扫一次,5~10月每月拖洗一次,地面清洁。 
			 | 
			
				 
					0.22 
			 | 
		
		
			| 
				 
					2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每周擦抹一次。 
			 | 
		
		
			| 
				 
					3 
			 |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 
			
				 
					每月擦抹一次。 
			 | 
		
		
			| 
				 
					4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半年除尘一次。 
			 | 
		
		
			| 
				 
					5 
			 | 
			
				 
					门、窗等玻璃 
			 | 
			
				 
					5~10月每季擦拭一次。 
			 | 
		
		
			| 
				 
					6 
			 | 
			
				 
					雨达、屋顶 
			 | 
			
				 
					每半年清扫一次。 
			 | 
		
		
			| 
				 
					7 
			 | 
			
				 
					垃圾收集 
			 | 
			
				 
					居民自行投放至小区集中投放点。 
			 | 
		
		
			| 
				 
					8 
			 | 
			
				 
					电梯轿厢 
			 | 
			
				 
					每日擦拭、清扫一次以上,操作板处无污迹无灰尘。 
			 | 
		
		
			| 
				 
					楼外公共区域 
			 | 
			
				 
					9 
			 | 
			
				 
					道路、场地、绿地 
			 | 
			
				 
					道路、场地、绿地每日清扫一次,无卫生死角;区内主要道路积雪小雪一天清扫完毕,大雪三天清扫完毕,其他道路、场地积雪小雪三天清扫完毕大雪五天清扫完毕。 
			 | 
		
		
			| 
				 
					10 
			 | 
			
				 
					宣传栏、小品、健身器、桌椅等 
			 | 
			
				 
					5~10月每月擦抹一次,表面无污迹。 
			 | 
		
		
			| 
				 
					11 
			 | 
			
				 
					垃圾厢(房) 
			 | 
			
				 
					每日清扫一次,保持垃圾厢(房)及其周围清洁,垃圾清运及时。 
			 | 
		
		
			| 
				 
					12 
			 | 
			
				 
					消毒灭害    
			 | 
			
				 
					每季对窨井、垃圾房消杀一次(6、7、8月每月喷洒一次)。 
			 | 
		
	
	 
	 
	 
	 
	
		
			| 
				 
					级别 
			 | 
			
				 
					项目 
			 | 
			
				 
					序号 
			 | 
			
				 
					内容 
			 | 
			
				 
					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 
				 
					四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1 
			 | 
			
				 
					地面 
			 | 
			
				 
					隔日清扫一次,地面无垃圾堆积。 
			 | 
			
				 
					0.18 
			 | 
		
		
			| 
				 
					2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每半月擦抹一次。 
			 | 
		
		
			| 
				 
					3 
			 |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 
			
				 
					每两月擦抹一次。 
			 | 
		
		
			| 
				 
					4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年除尘一次。 
			 | 
		
		
			| 
				 
					5 
			 | 
			
				 
					门、窗等玻璃 
			 | 
			
				 
					每年5~10月擦拭二次。 
			 | 
		
		
			| 
				 
					6 
			 | 
			
				 
					雨达、屋顶 
			 | 
			
				 
					每年清扫一次。 
			 | 
		
		
			| 
				 
					7 
			 | 
			
				 
					垃圾收集 
			 | 
			
				 
					居民自行投放至小区集中投放点。 
			 | 
		
		
			| 
				 
					8 
			 | 
			
				 
					电梯轿厢 
			 | 
			
				 
					操作板每日擦拭一次,目视无污迹;地面每日清扫一次。 
			 | 
		
		
			| 
				 
					楼外公共区域 
			 | 
			
				 
					9 
			 | 
			
				 
					道路、场地、绿地 
			 | 
			
				 
					道路、场地、绿地每日清扫一次,无明显暴露垃圾;区内积水二天清理完毕。 
			 | 
		
		
			| 
				 
					10 
			 | 
			
				 
					宣传栏、小品、健身器、桌椅等 
			 | 
			
				 
					5~10月每季擦抹一次。 
			 | 
		
		
			| 
				 
					11 
			 | 
			
				 
					垃圾厢(房) 
			 | 
			
				 
					每日清扫一次,保持垃圾厢(房)及其周围清洁,垃圾清运及时。 
			 | 
		
		
			| 
				 
					12 
			 | 
			
				 
					消毒灭害    
			 | 
			
				 
					每季对窨井、垃圾房消杀一次(6、7、8月每月喷洒一次)。 
			 | 
		
	
	 
	备注:
	1.有无电梯、消防栓不作为保洁费用增减条件。
	2.因弃用垃圾收集点而改作按层每天两次收集垃圾的,收费标准可上浮0.02元。
	3.有水景的物业小区,应在收费标准基础上增0.01元。
	4.外墙清洗的频次、标准自行约定,费用另行结算分摊。
	5.房屋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由业主自行清运,若委托物业企业进行清运,清运费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2元/平方米收取。
	6.每一级服务内容与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四级除外)。
	 
	 
	三、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 
				 
					级别 
			 | 
			
				 
					序号 
			 | 
			
				 
					内容 
			 | 
			
				 
					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 
				 
					一级 
			 | 
			
				 
					1 
			 | 
			
				 
					人员要求 
			 | 
			
				 
					(1)专职安保人员(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2)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4)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 
			
				 
					0.35 
			 | 
		
		
			| 
				 
					2 
			 | 
			
				 
					门岗 
			 | 
			
				 
					(1)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5~10月立岗时间不少于六小时,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边门定时开放。 
				
					(2)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 
			 | 
		
		
			| 
				 
					3 
			 | 
			
				 
					巡逻岗 
			 | 
			
				 
					(1)安保人员(公共秩序维护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二小时巡查一次,重点部位应设巡更点。监控中心有巡更记录(如无巡更器,巡逻时二人一组)。 
				
					(2)接到火警、警情后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 
				
					(3)在遇到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 
		
		
			| 
				 
					4 
			 | 
			
				 
					技防设施 
				
					(监控岗) 
			 | 
			
				 
					(1)小区具备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子单元门或其他安全防范设施(楼宇对讲、周界报警、门锁智能卡等)不少于三项,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 
				
					(2)控制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安保人员(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五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中心应接受用户救助要求,解答用户询问。 
				
					(3)小区有火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火应急预案演习。 
			 | 
		
		
			| 
				 
					5 
			 | 
			
				 
					车辆管理 
			 | 
			
				 
					(1)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 
				
					(2)有专职人员24小时巡视和协助停车事宜。 
				
					(3)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内配置道闸和录像监视,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车库场地每日清洁一次,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 
		
		
			
				 
				
					级别 
			 | 
			
				 
					序号 
			 | 
			
				 
					内容 
			 | 
			
				 
					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 
				 
					二级 
			 | 
			
				 
					1 
			 | 
			
				 
					人员要求 
			 | 
			
				 
					(1)专职安保人员(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中5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6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 
			
				 
					0.26 
			 | 
		
		
			| 
				 
					2 
			 | 
			
				 
					门岗 
			 |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并有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2)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 
			 | 
		
		
			| 
				 
					3 
			 | 
			
				 
					巡逻岗 
			 | 
			
				 
					(1)白天每三小时巡逻一次,夜间每三小时巡逻一次,重点部位有明确的巡逻要求,并有巡逻记录。 
				
					(2)在遇到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 
		
		
			| 
				 
					4 
			 | 
			
				 
					技防设施和救助 
				
					(监控岗) 
			 | 
			
				 
					(1)小区具备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子单元门或其他安全防范设施(楼宇对讲、门锁智能卡等)不少于二项,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 
				
					(2)监控中心收到报警信号后,安保人员(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应接受用户救助的要求,解答用户的询问。 
			 | 
		
		
			| 
				 
					5 
			 | 
			
				 
					车辆管理 
			 | 
			
				 
					(1)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车辆基本停放在规定的范围内。 
				
					(2)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的现象。 
				
					(3)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内地面、墙面有简易的车辆行驶指示牌和地标,备有必需的消防器材,车库场地每日清洁一次,有照明,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 
		
		
			| 
				  | 
			
				  | 
			
				  | 
			
				  | 
			
				  | 
			
				  | 
		
	
	 
	 
	 
	 
	 
	 
	 
	 
	 
	 
	 
	
		
			| 
				 
					级别 
			 | 
			
				 
					序号 
			 | 
			
				 
					内容 
			 | 
			
				 
					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 
				 
					三级 
			 | 
			
				 
					1 
			 | 
			
				 
					人员要求 
			 | 
			
				 
					(1)专职安保人员(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做出正确反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 
			 | 
			
				 
					0.19 
			 | 
		
		
			| 
				 
					2 
			 | 
			
				 
					门岗 
			 | 
			
				 
					(1)小区组团设有流动门岗,并公示24小时车辆进出服务电话,保证及时开启大门。 
				
					(2)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阻止小商小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小区。 
			 | 
		
		
			| 
				 
					3 
			 | 
			
				 
					巡逻岗 
			 | 
			
				 
					(1)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四次,夜间重点部位巡逻二次,并有巡逻记录。 
				
					(2)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 
		
		
			| 
				 
					4 
			 | 
			
				 
					技防设施和救助 
			 | 
			
				 
					有电子防盗门。 
			 | 
		
		
			| 
				 
					5 
			 | 
			
				 
					车辆管理 
			 | 
			
				 
					(1)地面、墙面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 
				
					(2)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对乱停车辆进行引导或搬迁。 
				
					(3)收费管理的车库(棚)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备有必需的消防器械,车库(棚)场地整洁,有照明,无渗漏,无明显积水,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 
		
		
			| 
				 
					四级 
			 | 
			
				 
					1 
			 | 
			
				 
					人员要求 
			 | 
			
				 
					(1)专职安保人员(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做出正确反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 
			 | 
			
				 
					0.15 
			 | 
		
		
			| 
				 
					2 
			 | 
			
				 
					巡逻岗 
			 | 
			
				 
					(1)每天不定时在小区内巡逻。     
				
					(2)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 
		
		
			| 
				 
					3 
			 | 
			
				 
					技防设施和救助 
			 | 
			
				 
					无设施配置。 
			 | 
		
		
			| 
				 
					4 
			 | 
			
				 
					车辆管理 
			 | 
			
				 
					(1)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 
				
					(2)地面有停车点,车辆停放有序(非机动车)。 
				
					(3)收费管理的车库(棚)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备有必需的消防器材,车库(棚)场地整洁,有照明,无渗漏,无明显积水,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 
		
	
	 
	 
	备注:
	1.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的收费标准,按小区两处主出入口(车辆进出入口)配置岗位的标准进行测算。如小区主出入口多于两个的,或需增配岗位的,须经业主大会同意后,每增加一处固定门岗或增配3名安保人员(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可加收费用0.05元/平方米•月。
	2.小区建筑面积小于1.5万平方米的,费用增加10%;小区建筑面积在1.5万至5万平方米(包括5万平方米)之间的,费用增加5%;小区建筑面积在15万至20万平方米(包括20万平方米)之间的,费用减少5%;小区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费用减少10%。
	3.本价格不包括车辆管理人员和各类收费停车(场)库(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所发生的各类费用。
	4.每一级服务内容与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四级除外)。
	 
	 
	 
	 
	 
	 
	 
	 
	 
	 
	 
	 
	四、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 
				 
					级别 
			 | 
			
				 
					基本条件 
			 | 
			
				 
					内容 
			 | 
			
				 
					要素 
			 | 
			
				 
					养护要求(植物) 
			 | 
			
				 
					每平方米绿地面积 
				
					年收费标准(元) 
			 | 
		
		
			| 
				 
					  
				
					一级 
				
					  
				
					  
			 | 
			
				 
					1.绿地总体布局合理,满足居住环境的需要,集中绿地率10%以上。 
				
					2.乔、灌、花草配植合理,层次较丰富,景观好。 
				
					3.乔、灌、草等保存率85%以上。绿地设施、硬质景观保持完好。 
			 | 
			
				 
					草坪 
			 | 
			
				 
					修剪 
			 | 
			
				 
					草坪保持平整,草高不超过12cm。 
			 | 
			
				 
					  
				
					6.50 
				
					  
				
					  
			 | 
		
		
			| 
				 
					清杂草 
			 | 
			
				 
					每年清除杂草四遍以上,杂草面积不大于5%。 
			 | 
		
		
			| 
				 
					灌、排水 
			 | 
			
				 
					常年保证有效供水,有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 
			 | 
		
		
			| 
				 
					施肥 
			 | 
			
				 
					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每年二遍以上。 
			 | 
		
		
			| 
				 
					病虫害防治 
			 |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 
		
		
			| 
				 
					其它 
			 | 
			
				 
					草地生长正常,斑秃黄萎低于5%。 
			 | 
		
		
			| 
				 
					树木 
			 | 
			
				 
					修剪 
			 | 
			
				 
					灌木修剪每年三次以上,基本做到无枯枝,萌蘖枝不超过10cm;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四遍,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乔木每年修剪一次以上。 
			 | 
		
		
			| 
				 
					中耕除草、松土 
			 | 
			
				 
					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 
			 | 
		
		
			| 
				 
					施肥 
			 | 
			
				 
					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增施追肥一遍。 
			 | 
		
		
			| 
				 
					病虫害防治 
			 | 
			
				 
					防治结合、及时灭治,主要病虫害发生低于5%。 
			 | 
		
		
			| 
				 
					扶正加固 
			 | 
			
				 
					树木基本无倾斜。 
			 | 
		
		
			| 
				 
					其它 
			 | 
			
				 
					乔灌木生长良好;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篱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档。 
			 | 
		
		
			| 
				 
					花坛花境 
			 | 
			
				 
					布置 
			 | 
			
				 
					一年中有二次以上花卉布置,三季有花。 
			 | 
		
		
			| 
				 
					灌、排水 
			 | 
			
				 
					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 
			 | 
		
		
			| 
				 
					补种 
			 | 
			
				 
					缺枝倒伏不超过8%。 
			 | 
		
		
			| 
				 
					修剪、施肥 
			 | 
			
				 
					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 
			 | 
		
		
			| 
				 
					病虫害防治 
			 | 
			
				 
					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 
		
	
	 
	 
	 
	 
	
		
			| 
				 
					级别 
			 | 
			
				 
					基本条件 
			 | 
			
				 
					内容 
			 | 
			
				 
					要素 
			 | 
			
				 
					养护要求(植物) 
			 | 
			
				 
					每平方米绿地面积 
				
					年收费标准(元) 
			 | 
		
		
			| 
				 
					二级 
			 | 
			
				 
					1.绿地内植物覆盖率80%以上,且群落、层次明显,并有花卉布置。 
				
					2.乔、灌、草等保存率80%以上。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保持长年基本完好。 
			 | 
			
				 
					草坪 
			 | 
			
				 
					修剪 
			 | 
			
				 
					每年普修四遍以上,草面基本平整。 
			 | 
			
				 
					5.50 
				
					  
			 | 
		
		
			| 
				 
					清杂草 
			 | 
			
				 
					每年普除杂草三遍以上,杂草面积不大于8%。 
			 | 
		
		
			| 
				 
					灌、排水 
			 | 
			
				 
					及时灌溉,保证有效供水,有积水及时排除。 
			 | 
		
		
			| 
				 
					施肥 
			 | 
			
				 
					每年普施有机肥一遍。 
			 | 
		
		
			| 
				 
					病虫害防治 
			 | 
			
				 
					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 
			 | 
		
		
			| 
				 
					树木 
			 | 
			
				 
					修剪 
			 | 
			
				 
					灌木修剪每年二遍以上;蓠、球超过齐平线10cm应修剪,每年不少于三遍,做到表面圆整,基本无脱节;乔木每年修剪一遍以上。 
			 | 
		
		
			| 
				 
					中耕除草、松土 
			 | 
			
				 
					每年中耕除草五次以上,土壤基本疏松。 
			 | 
		
		
			| 
				 
					施肥 
			 | 
			
				 
					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当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一遍,部分花灌木增施追肥一次。 
			 | 
		
		
			| 
				 
					病虫害防治 
			 | 
			
				 
					有针对性及时灭治,主要病虫害发生低于10%。 
			 | 
		
		
			| 
				 
					扶正加固 
			 | 
			
				 
					有倒伏倾向,及时扶正、加固。 
			 | 
		
		
			| 
				 
					其它 
			 | 
			
				 
					乔灌木生长良好;花灌木基本开花;球、篱生长正常,缺枝、空档不明显。 
			 | 
		
		
			| 
				 
					花坛花境 
			 | 
			
				 
					布置 
			 | 
			
				 
					一年中有一次以上花卉布置。 
			 | 
		
		
			| 
				 
					灌、排水 
			 | 
			
				 
					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 
			 | 
		
		
			| 
				 
					补种 
			 | 
			
				 
					缺枝倒伏不超过15%。 
			 | 
		
		
			| 
				 
					修剪、施肥 
			 | 
			
				 
					保持花卉生长良好。 
			 | 
		
		
			| 
				 
					病虫害防治 
			 |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 
		
	
	 
	 
	 
	 
	 
	 
	 
	 
	 
	
		
			| 
				 
					级别 
			 | 
			
				 
					基本条件 
			 | 
			
				 
					内容 
			 | 
			
				 
					要素 
			 | 
			
				 
					养护要求(植物) 
			 | 
			
				 
					每平方米绿地面积 
				
					年收费标准(元) 
			 | 
		
		
			| 
				 
					三级 
			 | 
			
				 
					1.以绿为主,植物造景。绿地内植物覆盖率70%以上。 
				
					2.乔、灌、草等保存率75%以上。绿地设施基本完好。 
			 | 
			
				 
					草坪 
			 | 
			
				 
					修剪 
			 | 
			
				 
					年普修三遍以上,切边整理一次以上。 
			 | 
			
				 
					4.00 
			 | 
		
		
			| 
				 
					清杂草 
			 | 
			
				 
					年普除杂草二遍以上,杂草面积不大于8%。 
			 | 
		
		
			| 
				 
					灌、排水 
			 | 
			
				 
					干旱、高温季节基本保证有效供水,有积水应及时排除。 
			 | 
		
		
			| 
				 
					病虫害防治 
			 | 
			
				 
					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 
			 | 
		
		
			| 
				 
					树木 
			 | 
			
				 
					修剪 
			 | 
			
				 
					灌木按规范修剪每年二遍以上;篱、球每年修剪二次以上;乔木按规范每年修剪一遍。 
			 | 
		
		
			| 
				 
					中耕除草、松土 
			 | 
			
				 
					每年中耕除草四次以上。 
			 | 
		
		
			| 
				 
					施肥 
			 | 
			
				 
					每年普施基肥一遍。 
			 | 
		
		
			| 
				 
					病虫害防治 
			 | 
			
				 
					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有针对性及时灭治。 
			 | 
		
		
			| 
				 
					扶正加固 
			 | 
			
				 
					发生倒伏及时扶正、加固。 
			 | 
		
		
			| 
				 
					四级 
			 | 
			
				 
					1.以绿为主。绿地内植物覆盖率在65%以上。 
				
					2.乔、灌、草等保存率70%以上。 
			 | 
			
				 
					草坪 
			 | 
			
				 
					修剪 
			 | 
			
				 
					年普修二遍以上。 
			 | 
			
				 
					3.00 
			 | 
		
		
			| 
				 
					清杂草 
			 | 
			
				 
					每年除草一遍以上,控制杂草孳生,杂草面积不大于10%。 
			 | 
		
		
			| 
				 
					灌、排水 
			 | 
			
				 
					无明显缺水枯黄,有积水采取排除措施。 
			 | 
		
		
			| 
				 
					病虫害防治 
			 | 
			
				 
					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 
		
		
			| 
				 
					树木 
			 | 
			
				 
					修剪 
			 | 
			
				 
					乔、灌木每年适时修剪一次。 
			 | 
		
		
			| 
				 
					中耕除草、松土 
			 | 
			
				 
					年中耕除草不少于三遍,及时拔除大型杂草,控制大面积杂草发生。 
			 | 
		
		
			| 
				 
					病虫害防治 
			 | 
			
				 
					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 
		
		
			| 
				 
					扶正加固 
			 | 
			
				 
					发生倒伏及时扶正、抢救。 
			 | 
		
	
	 
	备注:
	1.本标准中所指绿地等级收费标准是按年、按绿地面积设置。绿化养护费用分摊公式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绿化养护费用=该级绿地收费标准×绿地面积÷可分摊建筑面积÷12。
	2.绿地以种植面积计算:地下车库顶上绿地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棚架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行道、散植树按树冠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嵌草停车地坪按地坪面积的1/2折算;墙面垂直绿化按实际覆盖面积计算;未定事项可按商定计算。
	3.绿地面积的计算以建设单位提供的绿化竣工图为主,以实地丈量为辅。
	4.因修剪等产生的废弃物,整理集中堆放,清运及时;树上悬挂物及时清除;发现死树及时清除、适时补种,保持绿地内清洁整齐。
	5.植物灌溉以保持土壤有效水份为原则,应按气候、立地条件、品种、生长等情况酌情增减浇水次数。
	6.使用化学药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应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
	7.每一级服务内容与要求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四级除外)。
	 
	 
	 
	五、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 
				 
					项目 
			 | 
			
				 
					类别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 
				 
					公共 
				
					部位 
				
					  
				
					  
			 | 
			
				 
					一级 
				
					  
				
					  
			 | 
			
				 
					房屋结构 
			 | 
			
				 
					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 
			
				 
					  
				
					  
				
					  
				
					  
				
					0.09 
				
					  
				
					  
				
					  
				
					  
				
					  
				
					  
				
					  
			 | 
			
				 
					1.该费用用于共用部位零星修理和常规养护。 
				
					2.一类零星修理的范围包括: 
				
					(1)内外墙面(墙面砖、涂料)小面积修补(每处1平方米以下)。 
				
					(2)更换公共走道门窗五金件。 
				
					(3)疏通落水管、污水管等排水、排污管道。 
				
					(4)更换公共走道门窗玻璃(单块面积小于1平方米)。 
			 | 
		
		
			| 
				 
					门窗 
			 | 
			
				 
					每天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 
			 | 
		
		
			|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 
			 | 
		
		
			| 
				 
					管道、排水沟 
			 | 
			
				 
					每两月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6月至9月每半月检查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 
			 | 
		
		
			| 
				 
					围墙 
			 | 
			
				 
					每半月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 
			 | 
		
		
			| 
				 
					道路、场地等 
			 | 
			
				 
					每周一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 
			 | 
		
		
			| 
				 
					休闲椅、凉亭、 
				
					雕塑、景观小品 
			 | 
			
				 
					每日一次对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 
			 | 
		
		
			| 
				 
					室外健身设施、 
				
					儿童乐园等 
			 | 
			
				 
					每日一次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 
			 | 
		
		
			| 
				 
					安全标志等 
			 |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每周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 
			 | 
		
	
	 
	 
	 
	 
	
		
			| 
				 
					项目 
			 | 
			
				 
					类别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 
				 
					公共部位 
				
					  
				
					  
			 | 
			
				 
					  
				
					二级 
				
					  
			 | 
			
				 
					房屋结构 
			 | 
			
				 
					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 
			
				 
					0.07 
			 | 
			
				 
					(5)道路侧石、路面修补(单块长度小于1米或面积小于1平方米)。 
				
					(6)设施、设备标识修补。 
				
					(7)扶手、栏杆、灯杆等补刷油漆。 
				
					3.二、三类零星维修的范围在一类基础上,还包括本类中涉及的其它共用部位或设施的零星维修。 
				
					4.前期物业管理中按有关规定属建设单位负责保养(修)设施(备)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 
				 
					门窗 
			 | 
			
				 
					每周一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 
		
		
			|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明显剥落,墙面修补应保持与原墙面材质一致。 
			 | 
		
		
			| 
				 
					管道、排水沟 
			 | 
			
				 
					每季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持室内公共排水管道畅通。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 
			 | 
		
		
			| 
				 
					围墙 
			 | 
			
				 
					每月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明显锈蚀,保持围墙完好。 
			 | 
		
		
			| 
				 
					道路、场地等 
			 | 
			
				 
					每半月一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基本平整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 
			 | 
		
		
			| 
				 
					休闲椅、室外健身设施等 
			 | 
			
				 
					每周一次以上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 
			 | 
		
		
			| 
				 
					安全标志等 
			 |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 
			 | 
		
	
	 
	 
	 
	 
	 
	
		
			| 
				 
					项目 
			 | 
			
				 
					类别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 
				 
					公共部位 
			 | 
			
				 
					三级 
			 | 
			
				 
					房屋结构 
			 | 
			
				 
					每年一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 
			
				 
					0.05 
			 | 
			
				 
					  
			 | 
		
		
			| 
				 
					门窗 
			 | 
			
				 
					每半月一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 
		
		
			|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大面积剥落,有缺损及时修补。 
			 | 
		
		
			| 
				 
					管道、排水沟 
			 | 
			
				 
					每半年一次对屋面泄水沟、保持室内公共排水管道畅通。 
			 | 
		
		
			| 
				 
					道路、场地等 
			 | 
			
				 
					每月一次巡视街坊路面、侧石、围墙、窨井、健身设施等,要求路面不积水(因市政、管道结构因素除外)、窨井不漫溢、窨井盖无缺损、简易健身设施能正常使用(需更换除外)。 
			 | 
		
		
			| 
				 
					安全标志 
			 | 
			
				 
					对小区内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或维护设施。 
			 | 
		
	
	 
	 
	 
	 
	
		
			| 
				 
					项目 
			 | 
			
				 
					类别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 
				 
					公共部位 
			 | 
			
				 
					四级 
			 | 
			
				 
					房屋结构 
			 | 
			
				 
					每年一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 
			
				 
					0.03 
			 | 
			
				 
					  
			 | 
		
		
			| 
				 
					门窗 
			 | 
			
				 
					每半月一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 
		
		
			|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大面积剥落,有缺损及时修补。 
			 | 
		
		
			| 
				 
					管道、排水沟 
			 | 
			
				 
					保持室内公共排水管道畅通。 
			 | 
		
		
			| 
				 
					道路、场地等 
			 | 
			
				 
					每月一次巡视街坊路面、侧石、围墙、窨井、健身设施等,要求路面不积水(因市政、管道结构因素除外)、窨井不漫溢、窨井盖无缺损、简易健身设施能正常使用(需更换除外)。 
			 | 
		
		
			| 
				 
					安全标志 
			 | 
			
				 
					对小区内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或维护设施。 
			 | 
		
	
	 
	 
	 
	 
	 
	
		
			
				 
				
					项目 
			 | 
			
				 
					类别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 
				 
					二次 
				
					供水系统 
			 | 
			
				 
					一类 
			 | 
			
				 
					变频水泵 
			 | 
			
				 
					1.每周对供水设备检查三次以上,每季对水泵润滑点加油,每年一次对泵房内管道和设施等进行除锈、油漆,每年保养一次水泵,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 
				
					2.每年按规定定期清洗水箱、蓄水池,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 
				
					3.高层房屋每年一次对减压阀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4.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养。 
			 | 
			
				 
					0.10 
			 | 
			
				 
					二次供水系统成本构成: 
				
					1.普通水泵: 
				
					(1)供水运行(电耗)。 
				
					(2)供水设备保养。 
				
					(3)水池、水箱清洗。(4)水质抽样化验。 
				
					2.变频水泵: 
				
					(1)供水运行(电耗)。 
				
					(2)供水设备保养。 
				
					(3)蓄水池清洗。 
			 | 
		
		
			| 
				 
					二类 
			 | 
			
				 
					普通水泵 
			 | 
			
				 
					多层0.05 
				
					高层0.10 
			 | 
		
		
			| 
				 
					排水系统 
			 | 
			
				 
					  
			 | 
			
				 
					污水泵站运行 
			 | 
			
				 
					1.每天二次检查污水泵,每季一次润滑加油;每年一次对泵房内的设备管线等进行除锈、油漆,每年保养一次水泵,保证污水排放及时。 
				
					2.控制柜电气性能完好,运作正常。 
				
					3.污水泵站正常运行,周边基本无异味和明显噪声,过滤格栅无堵塞。 
				
					4.污水池每年清掏二次。 
				
					  
			 | 
			
				 
					0.06 
			 | 
			
				 
					污水泵站运行成本构成: 
				
					(1)系统运行(电耗)。 
				
					(2)设备保养。 
				
					(3)污水泵清掏费用。 
				
					(4)泵站主体维修。 
			 | 
		
	
	 
	 
	 
	 
	
		
			| 
				 
					项目 
			 | 
			
				 
					类别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 
				 
					消防系统 
			 | 
			
				 
					一类 
			 | 
			
				 
					消防设施、设备 
			 | 
			
				 
					1.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 
				
					2.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3.每天检查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4.每年试验一次探测器,并对全部控制装置进行一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次,不合格的应当调换。 
				
					5.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 
				
					6.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 
			
				 
					0.03 
			 | 
			
				 
					1.消防系统成本构成: 
				
					(1)消防设施、器材保养。 
				
					(2)消防设施年安全检测。 
				
					(3)灭火器更换(首次配备不计入本费用中)。 
				
					2.地下车库或其它非共用部位设置的消防报警装置维修养护费用未计入此费用中。 
			 | 
		
		
			| 
				 
					二类 
			 | 
			
				 
					消防设施、设备 
			 | 
			
				 
					1.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                                            
				
					2.消防栓每月巡检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3.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等,保持消防器材能随时有效使用。 
				
					4.按需配备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 
			
				 
					0.015 
			 | 
		
		
			
				 
				
					避雷系统 
			 | 
			
				 
					  
			 | 
			
				 
					避雷设施 
			 | 
			
				 
					每年二次检查避雷装置,18层以上的楼宇每年应测试一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0.015 
			 | 
			
				 
					避雷系统成本构成:(1)避雷系统保养。(2)避雷系统年安全检测费。 
			 | 
		
	
	 
	 
	 
	 
	
		
			| 
				 
					项目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 
		
		
			| 
				 
					公共照明 
				
					  
			 | 
			
				 
					庭院灯运行 
			 | 
			
				 
					1.每周两次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月一次保养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年一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 
				
					2.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小区内楼道灯、街坊灯亮灯率在98%以上。 
				
					3.节日彩灯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5%以上。 
				
					  
			 | 
			
				 
					0.03 
			 | 
			
				 
					1.公共照明成本构成: 
				
					(1)公共照明运行(电耗)。 
				
					(2)零星更换灯泡、灯头、灯座、开关等。 
				
					(3)设备的养护。 
				
					2.楼道灯未使用公共电源,电费由用户自行承担的,不得收取楼道灯运行费用0.01元。 
			 | 
			
				  | 
		
		
			| 
				 
					庭院灯维修养护 
			 | 
			
				 
					0.01 
			 | 
			
				  | 
		
		
			| 
				 
					楼道灯运行 
			 | 
			
				 
					0.01 
			 | 
			
				  | 
		
		
			| 
				 
					楼道灯维修养护 
			 | 
			
				 
					0.01 
			 | 
			
				  | 
		
		
			| 
				 
					节日彩灯 
			 | 
			
				 
					0.01 
			 | 
			
				  | 
		
		
			| 
				  | 
		
		
			| 
				  | 
		
	
	 
	 
	 
	 
	
		
			| 
				 
					项目 
			 | 
			
				 
					类别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 
				 
					弱电系统 
			 | 
			
				 
					一类 
			 | 
			
				 
					楼宇对讲系统(可视) 
			 | 
			
				 
					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24时运行正常,对讲主机选呼功能正常,且选呼后的对讲(可视)功能正常,语音(图像)清晰,对讲分机开锁功能、门体的闭门器自动闭门功能正常。 
			 | 
			
				 
					0.08 
			 | 
			
				 
					成本构成: 
				
					(1)系统运行。 
				
					(2)日常维护保养。 
				
					(3)系统设备的维修。 
				
					(4)每减少一项,费用减少0.016元。 
			 | 
		
		
			| 
				 
					住户报警 
			 | 
			
				 
					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24小时运行正常,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 
		
		
			| 
				 
					周界报警 
			 | 
			
				 
					24小时设防并正常运行,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该系统的警戒线封闭、无盲区和死角,保证中心控制室能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 
		
		
			| 
				 
					监视系统 
			 | 
			
				 
					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能清楚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的车牌号,录像功能正常。 
			 | 
		
		
			| 
				 
					电子巡更 
			 | 
			
				 
					根据需要设定巡更路线、时间,不定期地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示功能正常。 
			 | 
		
		
			| 
				 
					二类 
			 | 
			
				 
					电子防盗门 
			 | 
			
				 
					每月定期保养,保持电子防盗门使用正常。 
			 | 
			
				 
					多层:0.03 
				
					高层:0.015 
			 | 
			
				 
					成本构成: 
				
					(1)系统运行。(电耗) 
				
					(2)日常维护保养。 
				
					(3)系统设备的维修(不 
				
					包括用户室内话机)。 
			 | 
		
	
	 
	 
	 
	 
	
		
			| 
				 
					项目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 
				 
					升降系统 
			 | 
			
				 
					电梯 
			 | 
			
				 
					1.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2.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 
				
					3.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二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4.电梯门无安全关闭装置、无自动称重感应装置或无紧急呼叫装置须设专人驾驶的,或由业主大会要求专人驾驶的,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脱岗,保障安全运行。 
			 | 
			
				 
					0.60 
			 | 
			
				 
					1.电梯运行费用包括:(1)电梯运行(电耗)。 
				
					(2)电梯定期常规保养。 
				
					(3)零星配件及维修(每台电梯年支出1000元内)。 
				
					(4)电梯年安全检测。 
				
					2.底层或原始设计不停靠的,不支付此项费用;如需使用按合同约定结算与分摊。 
				
					3.配置电梯驾驶员的,人工费另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08元计算。 
			 |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 
				 
					水景(动力) 
			 | 
			
				 
					1.每周一次巡视检查喷水池、水泵及其它附属设施,损坏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正常运行。 
				
					2.重大节日前应对景观设施进行安全、功能检查,保证节日期间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 
			
				 
					按实分摊 
			 | 
			
				 
					水景费用分摊公式:[电价×水泵总功率(KW)×运行时间(小时)+水价×耗水量+设备保养费]÷可分摊建筑面积 
			 | 
		
		
			| 
				 
					保险费用及其他 
			 | 
			
				 
					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 
			
				 
					按实分摊 
			 | 
			
				 
					  
			 | 
		
	
	 
	 
	 
	备注:
	1.如无相应设施设备的,不得计收该项费用。
	2.消防、避雷、电梯等专用设备的养护标准如与专业标准有不相一致的地方,以专业标准为准。
	3.住宅区内的设备应建立设备台帐,并有保养、维修记录。
	4.按有关规定属建设单位负责保养(修)设施(备)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5.保险费用指的是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等物业管理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险种。物业管理区域内面向广大居民开放的各类室内活动室属其他类,
	其运行、保养、维护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按实分摊,一并含到物业服务费中统一收取并使用。
	6.每一类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类服务内容与要求(一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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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4/2 8: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