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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筹备组备案通知下达后,应在该物业管理区域公告至少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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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报市物业管理协会转房管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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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一)筹备组备案提交的材料包括: 
                        1、筹备组备案申请书; 
                        2、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及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业主代表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所拥有物业的房号、联系电话、简历等; 
                        4、业主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提交至物协时应同时携带原件,核对后退回; 
                        5、《业主公约》草案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二)筹备组公告事项: 
                        1、筹备组成员名单;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业主公约》草案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4、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暂定为一户一票); 
                        5、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册。 
                         
                        (三)业主委员会备案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3、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册,包括职务及上述业主代表名册中各项内容; 
                        4、选举投票统计表,要求列明总票数、同意票数、否决票数、弃权票数及同意率; 
                        5、投票通过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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