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审兵 袁军/《郑州晚报》/20071026
国家加大力度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种种举措,让开发商和公众对政府推出的每块地都倍加关心。继今年初推出首批储备土地后,昨日,市土地储备中心再次推出6宗地合计418.555亩。这些地块包括原白鸽集团等3家单位的用地以及两块新征用的集体用地,位置普遍较好,将来主要都规划为住宅用地,计划于11月份正式推向市场,有三四十家开发商到现场了解,其中还有来自焦作、深圳等外地的开发商。
这次推介后,开发商会到实地考察、调研,对地块的价格进行评估。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程序,下一步将进入市国土资源局的地块情况评介程序,确定每块地的底价和使用权的出让方式。预计发布出让公告的时间会在今年11月份,年底前有望成交。这也将是政府今年最后一次向市场推出储备土地。
原白鸽集团用地63.756亩建60米以下住宅
第一宗地是原白鸽集团用地,位于颍河路北、伊河路南、洛达路东、二砂路西,面积42504.329平方米(合63.756亩)。
要求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容积率不大于3,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在30%以上,建筑高度不高于60米,规划有东、西、南、北四个出入口,要求有622个以上的停车位,并需配建托幼、文化活动站、健身、停车场等设施。
原郑州电缆厂用地28.402亩建45米以下住宅
第三宗地位于昆仑路西、陇海路南,面积18934.382平方米(合28.402亩)。使用年限为70年,为居住用地,建筑要求与第二宗地的住宅部分相同,停车位不少于205个,出入口设在东、北两边,该宗地上要求配建商业服务设施等。
北郊新征集体用地122.018亩建40米以下住宅
第五宗地北临开元路、东临银通路、南临金达路、西临香山路,面积81345.399平方米(合122.018亩),规划为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建筑限高为40米,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该地块被梅园街分割成南北两小块,其中梅园街南为42455.794平方米(合63.684亩),规划停车位不少于751个,设东、南、北三个出入口;街北为38889.605平方米(合58.334亩),规划停车位不少于432个,设东、西、南三个出入口。该宗地梅园街南地块要求配建社区服务中心、居民停车场、物业管理、垃圾收集点、商业服务中心、居民存车处等。当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时,东、南、北建筑红线分别各退5米。当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40米以下时,建筑退红线东退10米、南退10米、北退8米;该宗地梅园街北地块需配建幼儿园、便民店等。当高度不高于24米时,东、西、南建筑退红线分别各退5米。当高度在24米以上、40米以下时,建筑退红线东退10米、西退10米、南退8米。
原郑州电缆厂用地93.144亩建45米以下商住两用房
第二宗和第三宗地均为原郑州电缆厂用地。其中第二宗地位于陇海路北、颍河路南、昆仑路东、华山路西,面积62096.296平方米(合93.144亩),其中53676.829平方米(合80.515亩)规划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8419.467平方米(合12.629亩)规划为商业金融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要求容积率在2.5以下,建筑密度在25%以下,绿地率在30%以上,建筑高度在45米以下,居住用地出入口在东边,停车位不少于536个,商业用地出入口在西边,停车位不少于84个。该宗地上需配建托幼、卫生站等设施。
现郑州电视台所在地25.301亩建100米以下住宅
第四宗地位于淮河路南、嵩山路西的现郑州电视台所在地,面积16867.275平方米(合25.301亩),周围交通发达、区位优势显著,周边基础设施完备。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要求容积率不大于4.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为100米,停车位规划不少于374个,设东、北两个出入口。小区要求配建垃圾收集点、居民存车处、居民健身设施、居委会。
北郊新征集体用地85.934亩建24米以下住宅
第六宗地北临金达路、南临英才街、西临香山路,东临银通路,面积57289.080平方米(合85.934亩),规划为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容积率要求为不大于1.7,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为24米。建筑有退红线要求,东退8米、西退10米、南退8米、北退8米。设有东、西、南、北四个出入口。该宗地上需配建居民健身、公厕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停车面积规划为,住宅部分每户0.5~1个,公建部分每100平方米0.5个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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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6 10:21:00